前紐約州眾議長蕭華貪腐案昨日進行上訴辯論,他的辯護律師表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蕭華用50萬元研究資金換取病人名單屬於犯罪,因為蕭華並未明確向哥倫比亞大學癌症專家承諾任何事情。

去年7月法官判刑後,蕭華本應於同年10月開始服刑,但由於其律師立即上訴,根據聯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三名法官的決定,蕭華入獄服刑時間被延期。根據起訴書,蕭華提供50萬元紐約州補助金及其他福利給哥倫比亞大學癌症專家Robert Taub,Taub轉介病患到蕭華任職的意外傷害律師樓Weitz & Luxenberg,然後該律師樓給蕭華140萬元薪資和390萬元律師介紹費;13日其辯護律師Meir Feder表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蕭華明確保證他將50萬元州補助金或其他福利給Taub,因此無法證明蕭華的行為是犯罪。據知,蕭華13日未上庭,且他自2015年年初被捕以來,還未在監獄服刑過一天;若此次上訴失敗,他則需要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