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逾12小時激烈交鋒和閉門討論、11次投票否決民主黨提出的修正條款後,共和黨掌控的國會參議院,22日凌晨投票通過了針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案審理流程決議。

決議規定,在提問階段結束後,控辯雙方將各有兩小時陳述時間。之後,參議院將就是否准許控辯雙方各自傳喚更多證人或檢視更多證據進行討論和表決,然後依照彈劾案審理規則處理其他動議。在參議院各項討論結束時,參議院應就眾議院呈交的兩項彈劾條款分別進行投票。決議通過前,參議院民主黨人曾要求允許在審理階段傳喚前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博爾頓、白宮辦公廳代理主任馬爾瓦尼等證人,並要求白宮及國務院、國防部等提供與彈劾罪名相關文件等。但相關修正條款均被參議院共和黨人憑藉多數席位優勢否決。